(一)确定赔偿义务人。一般为侵权人,若车辆投保,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够的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还有不足则侵权人赔偿。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如明知驾驶人无驾照仍出借车辆,也需担责。
(二)准备证据。要准备能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因果关系的证据。
(三)等待法院确定数额。法院会综合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造成后果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