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不代表认可责任认定,不要因签字就放弃异议权利。
(二)对认定书有异议,要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三)复核申请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四)复核只能申请一次,需有合理理由和证据,比如证明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等问题。
(五)若错过规定的复核时间,通常就得按认定结果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