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判断传唤后到案能否认定自首,可查看司法机关掌握证据情况。若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犯罪证据或线索,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因为此时到案具有主动性与自愿性,符合自首条件。
(二)若司法机关已掌握犯罪证据,传唤为进一步调查,即便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也不算自动投案,不构成自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