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收集母亲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请求直接抚养。
(二)已满两周岁不满三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时,双方可准备能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材料,如工资流水证明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照片等。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的证明或子女长期随其生活的证据等,可在法庭上提出争取优先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