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由警方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到现场勘查定损。
(二)收集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维修明细清单等。
(三)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和合理交通费用等。若协商成功,对方保险公司按约定理赔。
(四)若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判决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