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提出执行异议期间执行不停,案外人提书面异议,法院审查,理由成立中止执行,不成立驳回;特殊情形下会停止执行,如提供担保或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书面异议,法院在十五日内审查,若理由成立就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不成立则裁定驳回,通常此期间执行不停止。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停止处分措施,法院可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继续执行。还有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一般裁定中止原判决等执行,但追索赡养费等特定案件可不中止。若遇到执行异议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