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对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时,无过错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为后续请求损害赔偿做准备。
(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在庭审中积极向法院主张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争取适当多分财产。
(三)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过错的证据,强调对方过错对子女成长的不利影响,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