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主从权利转移方面,受让方要确认从权利是否专属于原债权人,避免后期出现权利行使问题。同时,需明确原债权人已完全脱离债权债务关系。
(二)让与人在交付和告知义务上,受让人应仔细核对债权证明文件,要求转让人详细说明行使债权的必要情况,并留存相关证据。
(三)对于让与人的债权瑕疵担保责任,受让人可在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若出现问题可据此索赔。
(四)在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前,双方应遵守约定,转让人不得随意撤销转让,受让人可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