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贷关系不被法院认定成立,无需考虑执行问题,可收集更多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重新起诉。
(二)若借贷关系有效但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法院受理后会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若其仍不履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物,限制出境、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