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他人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但需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条件,保存原始载体,且证明力由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审查。
法律解析:
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可作为证据使用。合法性方面,获取手段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侵入他人设备等违法方式获取。真实性要求聊天记录未被篡改、伪造,可借助鉴定、公证等手段增强其证明力。关联性则指聊天记录要与待证事实存在逻辑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使用他人聊天记录作证据时,保存好手机、电脑等原始载体,能完整呈现聊天内容。不过,法院不会仅依据聊天记录就判定,而是会综合全案证据来审查其证明力大小。如果在使用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