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情况下,另一方应按法律规定,将抚养费支付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保障孩子日常开销、教育、医疗等费用。
(二)若出现直接抚养方侵害孩子权益、挪用抚养费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或监督使用。
(三)若协商无果,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或监督抚养费的使用,保障抚养费用于孩子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