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若因私吞公司公款50万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建议及时退还全部公款,争取公司谅解,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罪行,以获得从轻处罚。
(二)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若因私吞公司公款50万被认定为贪污罪,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赃退赔,以争取在量刑时得到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