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期间可再请律师,当事人在整个诉讼中有权更换或增加委托诉讼代理人。若之前已委托一名律师,还能再委托一名,因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二)决定再请律师后,要和新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新律师能凭借专业知识在后续诉讼中为当事人提供有力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