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没钱理赔,可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未投保或保额不足,己方保险公司可代位求偿;对方既无保险又没钱,可协商分期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可待其有财产时恢复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其法定义务。当对方未投保或保额不足时,己方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机制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若对方既无保险又无钱赔偿,与对方协商达成分期赔偿协议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法院会依法查询对方财产并采取相应措施,若对方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其有财产时恢复执行,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未来仍能得到保障。若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