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处理需按具体情形判定。债权若无特别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可主张。
2.债务方面,共债共签、一方事后追认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同样为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3.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债权债务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涉及大额债务时,债权人要留存相关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