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撤诉申请书:原告要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写清申请人信息、撤诉请求和事实理由等,表明撤回起诉意愿。
(二)选择提交途径:申请书需书面形式,可通过法院指定的线上或线下途径提交,如法院官网诉讼服务平台、电子诉讼立案系统等线上渠道,或直接到法院立案庭递交书面材料。
(三)注意撤诉时间:撤诉要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判决宣告后则无法撤诉。
(四)了解不允许撤诉情形:存在被告提起反诉等不允许撤诉的情况。
(五)知晓再次起诉限制: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