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拆迁房屋性质。若为一方婚前房产,拆迁补偿归个人,离婚时不分割;若为婚后共同房产,拆迁补偿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二)处理按人口安置补偿利益。各自享有的部分归个人,过渡安置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部分通常为共同财产,可分割。
(三)协商分割。双方可协商分割方案,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拆迁补偿及安置权益归属。
(四)诉讼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房屋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对于未实际取得的拆迁利益,法院一般只处理已明确部分,不确定部分待确定后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