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出纳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27万涉嫌挪用公款罪。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因数额达27万已属“数额较大”,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用于非法活动,鉴于数额超三万元需追究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尽快退还挪用款项,争取从轻处罚,同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情况。
(二)如果出纳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27万涉嫌挪用资金罪。因数额达27万属于“数额较大”,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认定数额巨大,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要及时归还资金,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单位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