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三十几万的犯罪嫌疑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情节,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主动退赃退赔,还清全部透支款息,若情节显著轻微,有可能依法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若有机会立功,应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以此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同时,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