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案件纠纷受理费通常由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则双方分担;原告撤诉由原告减半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减少部分由变更方负担,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费用比例。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诉讼费用秉持败诉方负担原则,不过离婚案件较为特殊,难有绝对的胜诉或败诉,所以法院要综合案件所有情况,像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来衡量,进而决定双方费用承担比例。原告提出撤诉,意味着主动放弃本次诉讼进程,所以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且减半。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数额,这部分变化所产生的费用,自然由提出变更请求的当事人承担。如果在离婚纠纷中对受理费承担等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