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提车且拿到事故责任书的情况,若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不能“上诉”,应申请复核。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行政决定也不是法院裁判文书,不符合上诉程序要求。
(二)申请复核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中要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
(三)若逾期提交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受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对认定不服时要及时按规定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