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时已明确分割公司股份,有协议或法院判决,一般不能重新分割。
(二)若一方发现另一方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的公司股份等行为,可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
(三)若离婚协议中公司股份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
(四)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