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司法实践中,一方存在严重过错、有抚养意愿与能力而另一方不足、孩子满八周岁都愿与其生活、另一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时,两个孩子可能判给一方。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应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在一方存在虐待、遗弃子女等严重过错时,为保护孩子权益,法院会倾向将孩子判给无过错方。若一方有强烈抚养意愿且能提供良好生活、教育条件,而另一方抚养意愿弱或能力不足,从孩子成长考虑,法院可能把抚养权判给前者。孩子满八周岁后,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当另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孩子,无法保障孩子成长时,抚养权自然会判给有能力抚养的一方。如果遇到孩子抚养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