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没入保险的车出车祸,车主应尽快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明确事故责任划分,可通过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
(二)若车辆应投保交强险而未投保,车主需准备资金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对方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进行先行赔偿。
(三)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分担赔偿。双方可根据责任认定书确定的比例,计算各自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