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团伙诈骗60万,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有立功表现,可能在量刑上得到优待。
(三)如实坦白犯罪事实,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获得被害人谅解,从而可能被酌情从宽处理。
(四)从犯要认识到自己在犯罪中的地位,主动向司法机关表明自身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