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自首,这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自首表明其有悔悟之意,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处理案件。
(二)积极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尽力赔偿经济损失,争取取得家属谅解。家属的谅解书在量刑时会被酌情考量。
(三)如有立功表现,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立功行为,也有助于减轻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