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侵占他人17万元财产后返还的行为人,应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获得被害人谅解书,这在后续量刑时可能会起到很大作用。
(二)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陈述侵占的具体情况,比如侵占的起始时间、资金去向等,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三)如果因侵占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其他损失,除返还财产外,还可主动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