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二次起诉离婚成功,应积极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况的,可收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实施家庭暴力的,保留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若缺乏有力证据,可尝试与男方沟通调解,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可寻求双方亲友从中斡旋。
(三)在日常生活中留意收集能反映感情状况的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分居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