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挪用资金200万,应明确资金用途并收集相关证据。若用于非法活动,建议尽早停止,若用于营利活动需梳理盈利情况,若用于其他活动则理清资金去向。
(二)尽快确定挪用时间,积极主动退还资金。退还全部或部分资金的情况需记录清楚,争取从轻量刑。
(三)评估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主动与单位沟通,积极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单位的谅解。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