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增加抚养费,可收集原定抚养费不足的证据,如当地生活成本增加的明细、子女就医费用清单、学费发票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如果要减少抚养费,需提供自身经济困难的证据,像长期患病的诊断书、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报告以及收入减少的证明等。
向法院提交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以增大诉求被支持的概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