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法院立案后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如果被告人确实实施了犯罪,应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轻处罚。因为如实供述在法律上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理的,隐藏事实不认罪会失去这一从轻机会。
(二)若被告人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且证据不足,不认罪是正常的,可积极配合律师收集能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让法院作出公正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