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为主:先尝试与对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二)证明财产归属:自己收集能证明财产归属的证据,分清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三)诉讼手段: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特殊情况: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向法院提供证据,要求对其少分或不分。若自己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可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