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后财产分割先以自愿为原则,由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不过会综合考量财产来源、双方贡献。付出较多家务劳动一方可适当多分财产,因为这类付出虽无形,却对家庭稳定有巨大贡献。
2.特殊财产依不同情形处理。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是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可能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3.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时应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可起诉再次分割财产。
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冷静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