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避免离婚后原配偶继承遗产,可在生前订立遗嘱,明确排除原配偶的继承份额,指定其他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二)若原配偶希望在离婚后仍能获得对方遗产,可与对方沟通,让对方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自己为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