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私人公司员工挪用资金21万,公司可先内部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账目记录等。
(二)与涉事员工沟通,要求其说明资金去向并尽快归还。若员工积极退还且挪用时间短、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考虑内部处理。
(三)若员工拒不退还或挪用情节严重,公司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