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需围绕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进行举证。
(二)若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收集证据可从租房合同、亲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入手,用以证明其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生活或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
(三)主张家庭暴力时,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出警笔录、家暴时的录音录像等都是有效证据。
(四)对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可找邻居作证,收集居委会调解记录、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等。
(五)证据必须合法取得,并且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此增强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