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不认罪不认罚,司法机关会着重审查证据。证据充分能证明犯罪事实时,法院可依证据定罪量刑,嫌疑人通常不能从轻处罚。此时嫌疑人应认识到证据的决定性作用,可考虑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机会。
(二)若证据不充分,司法机关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甚至撤销案件、不起诉。嫌疑人在此阶段要保持冷静,配合调查。
(三)不认罪不认罚会影响与司法机关沟通及悔罪表现认定,量刑时无法获得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嫌疑人应权衡利弊,理性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