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一方在孩子跟前诋毁对方,被诋毁方可先沟通解决,沟通无果可收集证据,借助第三方力量,情节严重时可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离婚后在孩子跟前诋毁对方既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也损害另一方名誉。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被诋毁方先与对方沟通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旨在提醒对方该行为的不当。若沟通无效,收集证据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向对方单位、居委会等反映情况,可借助外部力量促使其改正。若诋毁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构成名誉侵权的程度,被诋毁方完全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