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期结束后再犯新罪不认定为累犯,可向司法机关强调此情况,避免错误认定。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满足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条件。
(二)对于新犯的罪,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按照刑法相关规定确定罪名和量刑。
(三)犯罪分子应做好承担新罪相应刑事处罚的准备,遵守法律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此条明确了累犯的构成条件,缓刑期结束后因原判刑罚未执行,所以再犯新罪不符合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