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债权人而言,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连带责任人的财产线索,关注各责任人的财产状况和动向,在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及时申请恢复执行。
(二)对连带责任人来说,应避免隐匿、转移财产等妨碍执行的行为,否则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若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要在有履行能力时积极履行责任。
(三)有履行能力的部分责任人承担责任超过应分担份额后,要及时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