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目前处于持有伪造空白信用卡状态,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情况,争取从轻处罚。自首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量。
(二)若已进入司法程序,犯罪嫌疑人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有事实依据的前提下争取立功表现,如举报他人犯罪行为等,以此可能获得从轻处理。
(三)犯罪嫌疑人应积极坦白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情况,如实陈述事实,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了解整个案件情况,也可能在量刑时获得酌情从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立功表现也可作为从轻处罚考量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