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注综合量刑情节,若存在自首、立功情况,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主动与被害人沟通,赔偿损失,争取获得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
(三)保持良好的认罪态度,在司法程序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隐瞒不狡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