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无意造成他人轻伤,虽不构成犯罪,但应积极与受害人沟通,诚恳表达歉意,争取对方的理解。
(二)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可以与受害人协商赔偿的具体方式和金额,达成赔偿协议。
(三)保留好相关的赔偿凭证,如医疗费用发票、赔偿协议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