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房屋的归属和房贷的承担问题。取得房屋的一方要继续偿还房贷,并且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要综合房屋购买价格、已还贷金额、房屋增值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2)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剩余房贷由该方承担,同时按照一定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给另一方。
提醒:处理房贷未还清时的离婚房产问题较为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