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严格约束自身网络行为,不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发布违禁物品及违法犯罪信息,不为实施诈骗等活动发布信息。
(二)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育,明确禁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三)发现有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