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男方以出轨之外法定情形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况,女方可收集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消费记录等,以证明双方已共同生活。
(二)若涉及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主张,要对男方的生活情况进行合理了解和调查,判断是否符合该情形。
(三)对于彩礼数额及用途,双方都应保留好相关的支付凭证、购物发票等,以便在法院判决时作为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