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尝试协商分配,若能达成一致,就按约定处理。
(二)协商不成时: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若夫妻一方非股东,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股东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股份,对所得财产分割。
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股份,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股东。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可直接分割。
(三)若股份是对方婚前个人财产:一般归个人,但婚后因夫妻共同经营或贡献产生的增值部分,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不同情形进行处理;涉及以一方名义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分割的,可按比例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