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能否取保候审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鉴于洗钱数额1000万且多次犯罪,通常量刑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大,一般难以认定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不符合常见的取保候审条件。
(二)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经过申请和相关部门审核,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