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债权人,若发生借贷纠纷,要密切关注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采取行动维护权益,如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二)若在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发现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能使时效中断,可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承诺、聊天记录等,以便时效重新计算。
(三)若权利受损害已接近二十年,而权利人仍未获赔偿,若有特殊情况,可准备好相关资料向法院申请延长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