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有借条等债权凭证,出借人随时能要求还款,从首次主张还款时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即便过了六年多,借款依然有效。出借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要求。
(二)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款,若三年内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出借人起诉可能会因借款人的诉讼时效抗辩而败诉,但借款仍然是有效的,若借款人自愿偿还,之后不能再以时效届满为由要回。若期间有出借人催款、借款人承诺还款等中断情形,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借款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应注意保留催款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